{{ $t('FEZ001') }} 教學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20003945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鼓勵以原住民族語言進行教學,營造族語使用的環境,讓學生能夠在自然的情境中,透過族語教學引發及奠定學生學習基礎並扎根,以認同自己的族群並傳承部落文化。
三、旨揭計畫規劃內容摘述如下:
(一)辦理期程: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學期及寒、暑假期間 (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二)計畫說明會(於各場次前2天完成報名):
1、「學校」場次:
(1)場次一:112年2月21日(星期二),視訊模式辦理。
(2)場次二:112年2月22日(星期三),視訊模式辦理。
2、報名網址:https://reurl.cc/NGm309。
3、參加人員所屬學校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協助處理出席人員課務安排。
(三)學校撰寫計畫申請書與送件時間:於112年4月12日 (星 期三)前線上提交資料。
(四)實施對象:
1、都會型原住民學生人數達20人以上學校,或原住民學生數達學校學生總數1/5以上的學校。
2、曾辦理夏日樂學原住民族語活動課程、語文主題式課程、國中小沉浸式族語課程、沉浸式族語幼兒園計畫之學校。
3、原住民重點學校。
(五)實施方式
1、課程類型:
(1)一般教育課程沉浸式族語教學:於學校各領域課程當中,以原住民族語作為主要教學語言進行校訂課程教學,必要時安排原住民族語師資與學校授課教師進行協同教學。
(2)跨領域主題統整探究課程沉浸式族語教學:於學期中正規上課時間,以跨領域統整性議題課程進行教學,並於課堂中以族語為主要教學語言,必要時安排原住民族語師資與學校授課教師進行協同教學。
(3)沉浸式原住民族語樂學課程(含家庭親子/照顧者共學型態):於課餘(課後、周末假日或寒、暑假)非正規上課時間,以原住民族語進行樂學課程教學,以族語及文化學習為主要目的,文化學習實作或活動性課程不得少於50%。該課程由原住民族語師資為主要教學者,並安排學校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另為推廣族語家庭化,實施對象亦可為社區家庭親子/照顧者,透過親子/照顧者共學方式學習原住民族語及文化。
(六)經費請撥及核銷:
1、依各校實際授課節數補助,每校補助上限為每學年度新臺幣20萬元,倘為國民中小學之學校,各階段補助上限為每學年度新臺幣20萬元,補助經費項目詳如附件1。
2、承前,為支持部分領域/科目課程之教師參與,使其有充足時間備課及進行族語或教學專業增能,本計畫得支應其教師減時授課鐘點費:包括經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或校內機制同意參與本計畫且實際任教之教師減時授課代課鐘點費,參與本計畫成果發表會及相關會議公假排代之代課鐘點費,及協同教學教師授課鐘點費。
3、本計畫應依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及配合本署獲配年度預算額度,就直轄市、縣 (市)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屬第一級 者,最高補助百分之82%、第二級者,最高補助84%;第三級者,最高補助86%、第四級者,最高補助88%及 第五級者,最高補助90%,地方政府應編足相對分擔款。
4、經費之請撥、支用、核銷結報事宜,依「教育部補 (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至 本署https://www.k12ea.gov.tw/Tw/-法令規章下載使用)辦理。
5、本計畫經費以專款專用方式處理,不得挪為他用,會計項目應明確清楚,並確實依核定內容執行。
四、請擬辦理之學校依前揭計畫規定,線上填妥申請表件於 112 年4月12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由本局初審後,函送申請學校名冊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五、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18- 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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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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